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5-09-01浏览次数:424

 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院各教学单位

    为了促进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4号)精神,现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教育厅组织的岗前培训对象为新补充专任教师、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省统一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统一培训及考试的课程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三、培训及考试的报名工作

1、培训及考试报名:请各教学单位将参加培训、考试人员的信息汇总后于9月14日前报送院人事处(汇总表见附件1)。逾期未报者,参加明年的培训及考试

2、补考报名:凡以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者,可参加年岗前培训考试,请在填写考试报名信息时在备注栏内注明 “补考”,并将补考者已通过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

3、培训时间:教育厅统一培训安排在2015年9—11月间进行,培训结束后,全省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卷面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培训方式采取脱产培训与业余时间自学相结合,四门课的授课时间不得少于原国家教委规定的110学时。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培训点要加强培训考勤,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工作

    1、各培训点可根据四门课教学大纲组织一套命题(具体命题要求另行通知),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省高校师培中心聘请有关专家组题,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2、13(暂定),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2、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培训费用及教材

    1、经省物价局批准,岗前培训的培训费用为每人400元(其中:单科培训费80元/门,考试费20元/门)。

    2、《简明高等教育学》每册28.00元,《高等教育心理学》每册28.00元,《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每册28.00元,《教育法教程》每册30.00元。

3、请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将参加培训、考试人员的信息汇总表和所需费用收齐于9月14日前送交院人事处(220室)

4、请交两寸免冠照片1张,并用圆珠笔在背面书写姓名(保证字迹清晰)。

附件1附件1 2015年全省高校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xls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