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纪检监察发布时间:2017-12-28浏览次数:3528

校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严守纪律红线,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省委十项规定,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三、严格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就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明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严格追究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管不力的单位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南京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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