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训练学院举办安全法制教育讲座

文章来源:竞技训练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87

为了丰富运动员的法律知识,提高运动员的法律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525日晚,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南京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卢开刚大队长为我院运动员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安全法制教育讲座。

首先,卢大队长根据当前的社会和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形势,对运动员应有的法制责任以及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安全素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用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在运动员身边发生的一个个案例,告诫运动员们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的意识,做遵守法律的公民。卢大队长还为同学们介绍了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以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讲座结束后,竞技训练学院院长陆玉林结合讲座内容,对在座的运动员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从小树立远大,宏伟的抱负。通过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法制观念,把自己的言行统一到道德和法制之内。不利于自己的事不做,不利于自己成长的人不交,不利于自己成长的地方不去,远离毒品,远离犯罪,远离校园贷,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有利于家庭、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的有用之材。希望大家在练好运动项目、学好科学文化的基础上,注重思想道德培养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二是要遵规守纪,时刻注意安全。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障大家顺利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约束,我们都可能会“出轨”,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条纪律,如:大家在去教室、训练场馆的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电瓶车、摩托车。在宿舍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出入酒吧等场所,不吃来源不明的食物。假期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回校报到。三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院对运动员的行为、训练、学习都有明确规定,它是每一个运动员的行为指南,我们要记住于心,化之于行。作为一名运动员,我们在身体素质方面优势明显,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理极不平衡的时候,更要调整好心态,求助于学校、教练员,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要以良好的习惯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通过讲座,运动员们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明白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明白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运动员们都表示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法制教育活动,在学校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整堂讲座使教练员、运动员受益匪浅,得到了教练员、运动员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