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预备党员时如何接续预备期考察时限?

发布者:院组织部发布时间:2015-11-06浏览次数:46

    预备党员工作或居住地变动时,如果预备期未满,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工作,其转正问题,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决定,并办理手续。调入单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转来的有关材料和情况介绍,要认真对待。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放松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或拖延讨论转正时间。如果缺少有关材料,调入单位党组织应主动与调出单位党组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