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竞技体育部分科职岗位干部选任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竞技体育管理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力度,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导向,经学校党委研究,在全校开展竞技体育部分科职干部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校竞技体育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传耿、杨国庆
副组长:汤 岩、潘林珍
成 员:全体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组织部,殷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校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组成。
二、选拔岗位
1、竞技训练学院羽毛球队副领队;
2、竞技训练学院蹦床队副领队;
3、竞技训练学院技巧队副领队;
4、竞技训练学院艺术体操队副领队;
5、竞技训练学院跳水队副领队;
6、竞技训练学院花游队副领队;
7、网球学院网球队副领队;
8、竞技训练学院训练竞赛部科长或副科长;
9、竞技训练学院艺术与表演部科长或副科长;
10、竞技训练学院专职组织员(正科或副科);
11、网球学院综合办公室科长或副科长;
12、网球学院教学科研部科长或副科长;
13、网球学院训练竞赛部科长或副科长;
14、网球学院后勤保障部科长或副科长;
15、江苏省少年业余体校训练科科长或副科长。
三、任职条件
(一)能够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运动员服务;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作风民主,清正廉洁;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干部身份;
(四)身体健康;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岗位条件
1、校现任的正科职干部,副科职干部;或副科自荐正科需任副科两年以上(2016年1月10日前任副科)、或科员自荐副科需在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2015年1月10日前任科员);
2、有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管理服务意识、综合协调能力,有志于从事竞技体育工作;
3、专职组织员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有党务工作经历。
五、选任程序
(一)自荐报名。
即日起,至1月12日下午4时止;符合条件、资格的本校干部自愿报名,填写自荐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在报名时间内将自荐报名表送交校党委组织部(报名表在校园网党建在线版下载)。
每天下午4点前,校组织部在校园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供自荐人参考。
(二)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汇总,向校竞技体育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党委常委会依据自荐情况,结合岗位需要,决定参与选拔的人选。
各岗位自荐报名人员满足2人及以上的,进行本次竞争性选拔,少于规定人数的,本次岗位取消。
(三)面试。
学校党委组成专家组,对自荐人员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是自荐人员对自荐岗位的认识、工作思路、设想等方面进行答辩,从而进一步了解自荐人员目前工作情况、个人优势、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等。自荐人员面试顺序、内容,由现场抽签决定。
专家根据面试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每个岗位面试成绩前2名者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每个岗位面试成绩前2名,由工作组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进行考察。主要以谈话考察为主。
(五)集体研究。召开校党委常委会,综合面试、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拟任人选。
(六)征求意见。向校纪委、监察处征求拟任人选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
(七)票决、正式任职。校党委常委会进行票决,确定任职人选。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程序后,根据有关规定发文任职。
中共南京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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