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院组织部发布时间:2015-12-15浏览次数:226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使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强化党员教育为根本,严格评议标准,规范评议程序,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实事求是地对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我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范围
    在职在岗的教职工、运动员、学生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参加评议活动,接受教育,不参加等次评定。

三、评议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履职尽责的表现,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习方面: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3、工作业绩方面: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勇挑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一流工作、学习、训练业绩,为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4、作风建设方面:是否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敢与不正之风作斗争;工作作风是否朴实,模范遵守“五禁令、八不准”;是否结合自身的工作严格整改“不严不实”问题。

5、宗旨意识方面:是否按照党章规定,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关心党支部建设,按时缴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力;是否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评议等次

    党员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等次评定由基层党支部根据个人表现、测评结果及群众意见进行综合评定,评为优秀等次的测评“优秀”得票率必须达到80%以上,总数控制在党员数的30%以内。

五、方法步骤

本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内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教职工党员结合院年度考核及年度总结一并组织实施,运动员、学生党员由相关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1、学习教育。进行履行党员义务的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文件精神,明确民主评议工作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

2、党性分析。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个党员须进行个人的党性分析,结合年度总结,写出党性分析材料。

3、组织评定。各级基层党组织采取逐级评定的办法,最后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每个党员评议等次评定意见,并汇总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六、工作要求

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总结、年度考核、工作筹划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讲求方法,注重实效,杜绝走过场、图形式,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工作内容、程序、时间和效果的落实,真正达到总结经验,纠正错误,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目的。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请于2016110前报送院党委组织部(含电子文档)。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1.doc

      2.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附件2.doc


                                                      中共南京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