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公费医疗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修订成功即将执行

发布者:张嵘蓉发布时间:2019-12-30浏览次数:10


近年来,由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体制的改革,公费医疗制度的弊端日益显露,我校现行的《南京体育学院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广大教职工、运动员的医疗需求。

20191015上午,我校总会计师黄步龙带领离退休工作处、工会、计划财务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赴运动康复医院进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调研,会议就重大疾病报销额度、医疗费报销比例、医疗备用金、教职工体检等方面进行讨论研究后形成了一致意见

1212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南京体育学院公费医疗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修订成功并通知校各单位、各部门印发、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