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监察处发布时间:2017-09-22浏览次数:367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营造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迎接十九大顺利召开,现就节日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以及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干部个人事项、外出报告制度,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及其他有背正常人情交往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严守纪律红线,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带头营造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就国庆、中秋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追究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管不力的单位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国庆、中秋节期间风清气正。



南京体育学院纪委  监察处    

20179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