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分工会(直属小组)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17-02-28浏览次数:402

关于做好分工会(直属小组)换届选举工作的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院系部门调整和人事变动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建设,推进工会工作,各分工会(直属小组)于315前召开工会会员大会,进行分工会(直属小组)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直属小组)设置

1、分工会(直属小组)的组成

根据我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实际情况,各党总支下设分工会,直属党支部下设直属小组,我院共有13分工会,3个直属小组为:体操系分工会、击自系分工会、游泳系分工会、体育系分工会、运动系分工会、运动健康科学系分工会、民族体育与表演系分工会、休闲体育系分工会、机关分工会、附属学校分工会、后勤分工会、图文信息中心(图书馆)分工会、运动康复医院分工会;羽毛球系直属小组、网球学院直属小组、仙林校区管理办公室直属小组。

2、分工会(直属小组)委员会组成人员

各分工会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会员人数100人以下的分工会,设委员3人,其中含主席1人;会员人数100-200人的分工会,设委员5人,其中含主席1人。分工会委员会设: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等。直属小组委员会设委员2人,其中含主席1人,女工委员1人。以上设置,委员数少的可以兼任,女工委员由女教职工担任,每个分工会(直属小组)需设女工委员一名。

二、分工会(直属小组)委员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身于学院改革和发展事业,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能客观公正反映教职员工的心声,代表广大会员的利益,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会的各项活动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能胜任本职工作。

5、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分工会主席人选由部门党政副职以上领导兼任。

三、分工会(直属小组)委员选举产生办法

1、分工会(直属小组)委员的选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召开本分工会(直属小组)会员大会,在总结本届分工会(直属小组)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换届改选。实行差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唱票,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2、分工会(直属小组)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在广泛认真听取广大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反复酝酿,候选人人数应达到应选人数的20%

3、分工会委员选举产生后,即可召开新一届分工会(直属小组)委员会会议,选举主席,并根据委员设置进行分工。分工会(直属小组)委员会组成人员产生后,经本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报院工会委员会审批。

四、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直属小组)必须在2017315前完成换届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院工会。

2、要加强对本次换届改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举工作要在本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程序,确保换届改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3、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体现广大会员的意志,力求通过选举使一批个人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为广大群众服务的教职工进入分工会(直属小组)委员会,使分工会(直属小组)组织能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4、通过换届改选工作,激发广大会员的政治热情和凝聚力,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发扬主人翁精神,立足本职,敬业爱院,积极工作,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5、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南京体育学院工会

                                             2017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