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体育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1720

各高教单位、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我校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今年我校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2018年计划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根据前期广泛征求各系意见调研,拟立项校级项目100项(含40项省级项目)。各系部要给予充分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其中品牌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体育教育)、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专业的所有大二在校生必须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18年推荐省级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40项(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5项,指导项目15项。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鼓励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二、资助对象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我校的本科大二学生个人或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导师要求

校级项目:指导老师职称条件不限。

省级以上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讲师、具有硕士学位,在所指导的项目研究领域具有相关的研究与实践经历。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本科院校35周岁(含35周岁)及以上中级职称的教师不能作为第一指导老师。

   四、选题要求

创新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创新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五、操作流程

1.各系(部)于413日前完成校级创新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2.校级项目评审工作:由各系自行组织,各项目采取PPT汇报,学生答辩和专家现场打分的形式。

附件: 1.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创新训练项目);

2.系(部)推荐项目一览表;

3.系(部)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

4.专业门类目录;

  

  

  

  

南京体育学院教务处

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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