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术讲座月”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11-04浏览次数:285

各高教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术报告(讲座)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开拓师生学术视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学生综合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术讲座月”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工作要求

1.活动期间,各教学单位讲座次数以2-3场为宜,建议每个专业至少开展1场。

2.讲座前单位需填写《南京体育学院学术讲座申报表》(附件1)并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申报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科。

3.学术报告(讲座)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推动科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为宗旨。学术讲座的开展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4.学术报告(讲座)的选题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前沿性和实用性。选题范围应侧重专业知识的延伸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交叉。

5.各单位应结合专业特征遴选专家,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或具有国外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国际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及相应职称。

6.学术报告(讲座)的专家邀请、专家接待、讲座宣传以及各项会务工作由各举办单位负责。

7.学术报告(讲座)过程中,举办单位应做好相关的文字、录音、录像记录工作,以备后期存档与查阅。

8.学术报告(讲座)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及时对学术报告(讲座)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学术报告(讲座)的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必要时可将相关内容发布至学校网站。

三、费用报销

专家讲座劳务费从教务处经费中开支,差旅与接待等费用由各教学单位经费中开支,各单位按照学校财务报销流程自行报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英、夏菁

联系电话:84755809

邮箱:15495118@qq.com

附件1:南京体育学院学术讲座申报表.docx

南京体育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