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强化我校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管理工作、保证教学改革课题研究质量,现将有关教学改革课题结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改课题结题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校级教改课题结题对象为2017、2018年度的教改课题。
(二)结题程序与材料
1.课题主持人自行联系专家进行课题评鉴,评鉴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评鉴专家组组长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应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鉴定,鉴定合格后课题组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
①结题报告书,电子稿和纸质版1式1份(附件1);
②有关研究成果或证明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版1式1份。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913281886@qq.com。
3.教务处根据专家意见确定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结题优秀、结题合格和不合格。
(三)结题截止时间
2017年度教改课题最终结题日期和2018年度教改课题本期结题日期均为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
二、教改课题经费报销
本次教改课题经费报销对象为2018、2019年度教改课题经费。
(一)经费报销范围
1.资料费。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等。
2.参加相关会议的会务费、差旅费。
3.为完成项目研究必需的调研差旅费。
4.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
5.与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鉴定费
6.与课题相关的办公耗材费等。
(二)报销程序及要求
1.校级教改课题经费根据研究周期分2批次拨付,每年拨付50%,逾期未报销使用的经费自动收回。
2.报销时需提供立项时签订的教改项目合同书、经费预算执行表、相关报销发票及证明材料。
3.课题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其它人员在财务系统选择跨部门报销制单后联系教务处教研科(84755149)进行系统审核。
4.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报销单并携带以上要求材料到教务处教研科(教学办公楼204室)审核签字。
三、其它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4755149。
教务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