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做好“十四五”时期体育决策咨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付晓婉发布时间:2020-09-02浏览次数:250

全体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充实体育决策咨询专家队伍力量,规范体育决策咨询项目选题征询和项目评审等工作,充分发挥体育各领域专家学者专业优势,与时俱进开展体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以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成果助力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体育总局决定开展“十四五”时期体育决策咨询专家库建设工作,并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体育决策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范围

 

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或体育改革发展前沿有较强研究能力和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二、专家人选产生

 

(一)专家人选在体育总局机关各司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研究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由体育总局进行资格审核,并成立评审组,研究确定决策咨询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二)各单位推荐人选应注意研究领域分布,综合考虑推荐体育战略规划、体育政策研究、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改革、体育治理、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宣传、体育对外交往、体育法治、体育科技、体育人才、体育教育等领域以及在职业体育、新兴体育、反兴奋剂、风险管理、运动队管理、“三大球”振兴、冰雪运动和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筹办等方向有造诣的专家。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应注意年龄结构的搭配,中青年专家应有一定比例。

 

(四)体育总局机关各司局可推荐具有丰富体育行政管理经验、愿意从事体育决策咨询工作的人选。

 

(五)欢迎社会研究机构推荐体育相关领域从业经验丰富、适合从事体育决策咨询工作的人选。

 

(六)遴选名额

 

结合体育各领域实际遴选约100名决策咨询专家。

 

三、推荐人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决策咨询工作。

 

(三)业务精通,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研究能力,熟悉国内外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情况,关注体育改革与发展,具有较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能够结合专业特长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111日之后出生);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具有丰富体育行政管理经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没有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和学术道德问题,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

 

(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荐人选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其他单位推荐人选可不受职称限制,但应具有丰富的体育行政管理或体育相关领域从业经验。

 

(七)除体育总局机关各司局外,所推荐人选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在本单位的学术兼职人员)。

 

四、专家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任期五年(20212025年);

 

2.获得由体育总局颁发的决策咨询专家聘书;

 

3.以“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专家”的名义开展相应的学术、调研等非营利性工作;

 

4.以“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专家”的名义刊发文章;

 

5.了解体育最新改革发展动态信息;

 

6.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承担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

 

()义务

 

1.自主研究本领域的体育相关理论;承担体育总局委托的专项研究;

 

2.参与体育总局组织的座谈会、调研活动等;

 

3.就体育前沿动态、热点事件等向体育总局提出建议;

 

4.参与体育总局相关专题研讨会、项目评审等活动;

 

5.配合体育总局对确定实施的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五、推荐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请的被推荐人填写《推荐人信息表》(见附件),并于20209816点前将《推荐人信息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72371227@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302,由学校评审后报送至体育总局,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付晓婉;联系电话:025-84755776

 

附件:推荐人信息表.docx

 

                               

南京体育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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