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退宿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孙苏扬发布时间:2021-06-08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文件精神,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居住。但有特殊原因确需外宿的学生,经学院批准后,可在校外住宿。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现将退宿办理手续通知如下:


一、学生办理退宿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生本人户籍在南京市区,经家长同意的,可以在家居住;

(二)学生患有疾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适宜集体居住的;

(三)学校安排学生在外地实习,或实习地点距离学校较远,且实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


二、办理程序:

(一)填写《南京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学生退宿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南京市区的学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患有疾病的学生需提供病历本及医院诊断证明;去外地实习的学生需提供学院开具的证明),并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二)《南京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学生退宿申请审批表》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辅导员统一到后勤处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手续成功后由辅导员一一通知到学生本人;

(三)退宿手续办理成功后,学生下一学年无须缴纳住宿费。


三、办理时间:

学生申请退宿期限为申请本年度直至毕业,原则上学生申请退宿后不再接受办理回校住宿。

具体办理时间为:每年的61日至630日。


四、退宿有关说明:

(一)申请退宿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规定时间之外不再受理退宿手续办理申请;

(二)学生成功办理退宿手续后,应于日内搬离宿舍;

(三)校外住宿学生应严格管理自己,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将校外住宿告知辅导员留存。



                 运动训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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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学生退宿申请审批表》


退宿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