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运动训练学院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者:孙苏扬发布时间:2022-09-12浏览次数:10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相关工作的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院推免生的规范选拔、择优录取,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现成立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  琦  张亚军

副组长:喻  菊  张  明

成    员:孙苏扬 龙文蓉 邵嘉惠 郑言霞 范凯斌 朱桂蓉 董新风 侯学华

                王志军  张  杰  周晓军  孟  宁

二、推荐原则

围绕质量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和素质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1. 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的各项条件(含英语要求、PU学分要求)。

4. 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所有课程的课程学分,以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无补考记录),学习成绩居本专业排名前10%,专业必修课成绩不低于70分。

5. 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须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过全国冠军者,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分数可放宽至300分。全国冠军获得者参加的比赛须为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锦标赛、全国体育院校比赛及以上等级的比赛或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铜奖(二等及三等奖)。以上要求中,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必须是经南京体育学院组织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四、量化细则

1. 成绩(包含课程学习成绩、英语水平成绩)占总分的70%。课程学习成绩按照专业排名计分,计算方法依次为:第1名记100分,第2名计98分,第3名计96分,以此类推。

2.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占总分的10%。竞赛范围及等级参照《南京体育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南京体育学院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文件执行,每奖励1学分,计3分。同一年度、同一比赛、同一项目或学生团队参加竞赛,取最高名次计分,不得累计加分。

3. 科研能力占总分的10%。本科期间学生本人作为第一作者(不含并列第一),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计10分(一般期刊论文不计);获得一类专利计10分;参加校级及以上论文相关比赛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论文相关比赛成绩不重复计算)

4. 社会实践及创业能力占总分的10%。获得省级创业及实践能力活动或比赛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6分。校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记1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校级以上创新创业课题一项者计10分,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社会工作能力突出获得省级荣誉表彰计10分,校级荣誉表彰计5分。(同一表彰荣誉取最高级别荣誉计分,不得累计加分)

以上论文以正式发表或者网上见刊(不含用稿通知)成果为认定依据,一类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认定依据,创新创业训练成果和活动以验收评审证书为认定依据,以上成果认定日期均为当年8月31日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不予认定。

五、推荐程序

1. 学生群体下发通知文件,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2. 学生提交材料,填写量化表;

3.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复核量化表分数,初步拟定学院推免生名单,报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产生推免名单;

4. 根据研究生部给定名额,学院将推免名单公示。

5. 将学院最终推免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部。


运动训练学院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