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送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03-28浏览次数:169

院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组织进行2016年度高校系列拟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著)等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范围

    凡拟于2016年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

    二、送审代表作要求

    送审论文(著)等代表作,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至2015123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学科研成果。凡是第二作者的论文以及在增刊、内刊、专集、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等,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报送《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一式3份,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报送《鉴定表》一式2份。《鉴定表》(附件1),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其中第12页以及第36页代表作题目由申报人填写,第56页分张打印。第2页送科研处、人事处审核盖章。

    2.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供3篇(部)代表作(各复印3份),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供2篇(部)代表作(各复印2份)进行送审。代表作除专(编)著等用原件外,其它论文等一律用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及版权页。原件审核后退回申报人,复印件不退。

    3.职称评审同行专家鉴定材料(附件2),请填写好打印1份。

    4.代表作论文(著)同行专家鉴定费每份400元,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每人需交纳1200元,副高级职务人员每人需交纳800元,请各单位派专人将申报人员的代表作和专家鉴定费收齐后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220室),同时领取职称评审材料袋。

    5.送审论文(著)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8日。

    四、其他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预审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如申报材料未达到申报要求的,请不要报送;

    2.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论文(著)须先报科研处预审,科研处将对申报人的论文(著)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并在查询目录上盖章后再将代表作报人事处送审。

  

    附件1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doc

附件2 封面.doc

                人事处

                                                     201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