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虎发布时间:2019-12-12浏览次数:10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2020年度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

二、选拔条件

总体条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讲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成果。团队人数5人左右。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高职院校团队应为“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

 4.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

(四)限报要求

1.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鼓励申报更高层次。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

3.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以及省有关部门人才工程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4.已入选过国家级、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优秀教学团队。

四、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配套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3.入选人员(团队)在“青蓝工程”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等,须标注“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报送时间

各教学单位请于20191220日前指定专人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行政办公楼206),同时将各推荐表与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onghu@nsi.edu.cn

 

    人事处

     20191212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