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青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255

校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宣函〔2022〕20号)精神,我校将于近期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各级别(包括: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部门)接通知后按职称申报工作的程序,严格按照条件标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评对象范围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号),参评对象为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各竞技体育学院领队、副领队。

二、申报程序要求

1.岗位情况:由于思想政治系列岗位已满,申报评审后无法兑现岗位和待遇,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自愿参加申报,提交材料时必须提供个人申请报告,报告中要承诺在取得资格后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由学校择优聘任,无岗不聘。申报人亲笔签名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再上报人事处。

2.请各有关单位(部门)512前将符合各级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和组织民意测验的时间、地点报人事处,民意测验应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执行(人数不少于15人)。民意测验通过的人员到人事处领取缴费申请单,并到财务处缴纳职称评审费。

3.申报职称人员要求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cdsu/rcfw/gr网址,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与相关附件纸质材料(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并上报,具体要求按照省委宣传部通知执行

5.请各有关单位(部门)518将申报人所有材料按文件要求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行政办公楼206室)。

特此通知。

1.关于做好2022年政工职称评审通知.苏宣函〔2022〕20号.pdf

2.苏职称〔2021〕45号思政资格条件.pdf

3.思想政治工作职称评审介绍表及卷宗.rar


                                         人事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