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与健康工程协同创新中心津贴发放及科研经费使用方法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7-09-05浏览次数:373

运动与健康工程协同创新中心

津贴发放及科研经费使用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运动与健康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提高协同创新中心经费的使用效率,现就协同创新中心津贴发放及科研经费使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1.预算导向原则

中心及各项目组所使用的经费需每年进行年度预算,报中心和学校财务处审核,从数量和结构两个方面,加强经费的预算管理。

2.突出重点原则

中心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在科学研究经费中,重点支持大项目和大课题研究,重点支持标志性成果的培育。

3.任务牵引原则

中心根据项目的研究需要和研究实际,对每个项目提出研究要求与研究任务,并根据研究任务和需要,向各项目组分配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在分配额度内使用。各项目组组长承担本项目组固定人员和兼职人员的任务分配和考核工作,并提出本项目组专兼人员津贴发放建议。

二、全职固定人员与兼职人员津贴发放:

1.在中心固定工作时间9个月以上,并与中心有协议任务的全职固定人员,每年发放年度津贴1.5万元,年初发放70%,年底在完成任务的情况下,再发放余额的30%

2.在中心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并与中心有协议任务的兼职研究人员,每年发放年度津贴0.7万元,年初发放70%,年底在完成任务的情况下,再发放余额的30%

3.我院在编教职工均可作为流动研究人员参与中心项目研究。其在C刊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并在文章中注明“南京体育学院基础教育人才培养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每篇文章奖励3000元。出版专著一本奖励8000元。

4.全职固定人员与兼职研究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项目组组长负责,每年在完成项目组组长分派的研究任务的基础上,全职固定人员需发表2C刊文章,兼职固定人员每年需发表1C刊文章,并在文章中注明“南京体育学院运动与健康工程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超出任务数量的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经费测算:全职固定人员32人×1.5/=48万,兼职人员32人×0.7/=22万。共计70万元)

三、项目组经费使用办法

1. 协同创新中心为每个项目三年提供研究经费60万元(每年提供20万元),由项目首席专家立项使用。

2.项目首席专家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要采取多种渠道面向企业、政府和学校筹措研究经费,建议各项目按照1:1比例筹措经费。

3.各项目研究经费由组长在经费额度内,根据项目研究预算需要独立使用,各项目委托一名秘书负责经费签批事宜。报销程序是:经手人签字——项目组长签字——中心主任签批。

(经费预算:6组×20/=120万(1年)6组×60/=360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