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晓民发布时间:2020-11-02浏览次数:28



各系、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098号 )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本次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是按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的通知,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申请人在2019-2020年度获得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一次。其它学期科目考试均在合格以上。

3、申请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审程序

1、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

2、学生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各班班主任提出申请。主任召开班支委会议讨论后,根据民主推荐程序确定申请学生名单,于11月5日(周三)前报上报学工办122办公室,申报材料需提供学生个人申请表(①需班主任签字②纸质版1份③电子版1份),各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①纸质版1份②电子版1份)、各班级评审报告(班主任签名)。

3、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2日(周四)前报学生资助中心。申报材料需提供学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二级学院查实后还给学生,同时提交复印件。

4、学生资助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正式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并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时需留本学院电话和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25—84755700。

五、金额和指标分配

1、国家励志奖学金各二级学院名额及金额分配

院系

2019

截至20206月省库贫困生数据

2020国家励志奖学金预计名额分配(人数)

2020国家励志奖学金秋季发放金额(万元)

运动健康学院

35

20

36

18



六、有关要求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再申请国家奖学金。

2、严禁将学生获奖金额实行二次分配,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3、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政策和评选程序。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通过银行打入学生“中行卡”。

5、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七、材料申报

各二级学院需先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模块操作,并提交高校审核。

同时,各二级学院需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及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纸质版(附件1)、评审工作小结及学生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运动健康学院学工办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