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健身实践教育中心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档案管理的对象 运动健身实践教育中心在其建设、改革与固定资产设备使用、流通中涉及的国家及主管部委、省、市政府有关法规、文件;学院有关文件、管理制度、重要技术资料(含中心发展情况与大型精密贵重设备资料)均需分类建立运动健身实践教育中心工作档案。 二、中心工作立卷归档的内容 1、中心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卷 (1)国家及国家教育部与各部委、市教委有关中心工作法规文件; (2)学院有关中心发展建设与改革等文件; (3)中心建制审批(含中心建立、合并、调整、撤消等)文件; (4)中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中心建设发展规划; (6)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及中心内工作人员考核等; 2、以学院名义向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出的中心工作的各种报告、报表或数据卷 A、中心基本情况类 (1)运动健身实践教育中心任务及人员情况; (2)实验教学项目数据与报表; B、设备管理类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数据与报表(单价为800元及其以上的设备);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情况数据与报表; (3)精密贵重教学科研仪器数据与报表;(单台(套)价为2万元及其以上的设备)。 3、中心管理卷 (1)中心环境条件的增扩与中心改革方案文件;中心工作的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变更情况;中心管理方面的重要细则;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2)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应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订货合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验收报告及其履历本、降等降级报告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资料。 4、实验教学管理卷 (1)实验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 (2)每学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3)实验题目(项目)的更新、改造等资料; 三、档案的查阅与管理办法 1、中心负责职能范围内有关中心工作档案管理; 2、运动健身实践教育中心每学年度或每年度应按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归档资料; 3、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有关档案资料者,均按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4、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保留原件,特殊情况经主管处领导批准后可使用复印件。 四、附则 1、本制度由运动人体科学系解释; 2、本制度自发下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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