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部党总支拟选拔科级干部工作方案

来源:研究生部发布时间:2017-01-06浏览次数:1448

按照院党委工作部署,根据《南京体育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的要求,为做好此次选拔科级干部工作,经研究生部党总支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科级干部选拔工作组

组长:陈海波

组员:盛蕾、王斌、孙国友、杨丽丽

二、公布拟选拔的岗位、任用条件、任用资格

(一)拟选拔的岗位

研究生部:办公室、招生与就业科

学科建设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学科建设管理科

(二)拟选任用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下、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党的教育和体育事业,树立正确政绩观,为学院改革、发展做出较大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部门)、本科室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教育和体育事业的规律和特点,有实践经验,善于学习,有胜任领导工作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资格

1.提任科级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科员提任科级副职的,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适当缩短年限。特别优秀的教职工可适当放宽对任职经历和年限的要求。

2.提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下一级工作岗位期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上级有关干部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

三、选拔方法与程序

(一)组织民主推荐

1.个别谈话推荐:分管院领导、党总支委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本单位(部门)处、科级干部、职工代表、工作联系、服务对象处、科级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不少于15人。

2.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名单经商院党委组织部、院纪检监察部门后,召开总支委员会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再进行会议推荐。会议推荐参照个别谈话推荐范围确定。不少于30人。

(二)确定考察对象

向院党委组织部报民主推荐人选情况。

(三)组织考察

经院党委同意后,党总支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材料报院党委组织部。

四、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14,召开总支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5,制定工作方案,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并在研究部网站公告。

169日,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111,组织会议推荐。

112,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11316日,进行考察预告并由党总支组织考察。

117,形成考察意见并集体研究形成党总支拟任人选建议,报院党委组织部审核。



研究生部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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