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服务指南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106

亲爱的应届毕业同学们:

祝贺你们圆满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玄武公安分局为了更好的为你们提供户口迁移服务,避免你们耽误离校行程,减少落户时,因户口迁移证到期或者迁往地址不当造成的困惑,经与大学保卫处协商,今年继续实行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线上办理服务。

户口从大学学生集体户迁出,操作流程如下

关注微信公众号“玄武公安”→办事办证→户政业务→线上申请→户口迁移→迁出市外→选择“大学生毕业迁往就业单位”【或者 “大学生集体户迁回原籍”“因招生被大学录取”“宁聚计划人才落户”】→按照模板准备材料→添加照片信息→提交。

提交申请后,由民警审核办理,系统会及时推送相关信息,按照提示,继续“我要申请网上办理”,通过邮政EMS快递为你送达“户口迁移证”,无需本人到场办理。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系统左上角的客服“微信咨询”,与工作人员直接联系,或者通过“李克俭户籍工作室”咨询。


重要服务提示

一、申请户口迁往就业单位的建议到就业单位报到后,确认户口迁往地址再申请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应当是毕业报到单位名称。如果要求迁往地址与报到证不一致,需要提供迁往地址与报到证相关联的三方协议,或者就业单位证明,或者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证明。

二、申请户口迁回原籍的,大学入学至今,如果本人户口未发生过迁移,原籍家庭户籍住址未发生变化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应当是家庭居民户口簿住址;如果本人户口发生过迁移,原籍家庭户籍住址未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原籍派出所的户口迁出注销证明,或者提供原籍家庭居民户口簿;如果原籍家庭住房发生搬迁,现户籍住址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现家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或者同意落户证明。

三、申请落户南京市的一是按“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申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服务中心落户,并提交相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同意落户意见书、单位集体户同意落户意见书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同意落户意见书。落户直系亲属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关系证明。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在就业地社区户落户。二是“宁聚计划”人才落户办理,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迁移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由大学学工处或者保卫处在《在宁高校毕业生入户申请书(“宁聚计划”人才落户)》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或者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集体户落户,并提交相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同意落户意见书、单位《在职情况说明(“宁聚计划”人才落户)》或者劳动合同,落户直系亲属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关系证明。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由分局办证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户口登记在大学所在地社区户。

祝你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工作顺利,生活愉快,为幸福而奋斗!



                                                玄武公安分局办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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