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体育学院2021年优秀新闻作品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22-02-21浏览次数:528

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推进“新南体”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庆祝建党百年、建校65周年交上了一份优质答卷。一年来,在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新闻舆论工作,持续巩固了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和全校师生员工为建设“新南体”而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营造了强国有我勇担使命、育人夺标齐头并进的浓厚发展氛围。为激励广大师生进一步做好新闻舆论工作,根据学校有关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南京体育学院2021年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参评条件

(一)作者(第一作者)在作品发表时必须是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读学生、在役运动员。对于多人合作的作品且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均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读学生或在役运动员,可以在推荐表中同时注明;如果第一作者不参评,第二作者在征得第一作者同意后可以参评。

(二)作品必须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作品发表的载体(平台)不限,可以是新闻媒体,也可以是校园媒体,包括各类报刊杂志、电视台及正规合法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

(三)作品内容必须与学校相关,可以是反映学校发展建设成就和师生先进典型的新闻,也可以是反映校园风景或者校友成就的新闻。作品形式包括文字作品、图片作品和视频作品,但已参与过由党委宣传部主办的摄影大赛、短视频大赛的作品除外。

(四)作品导向正确,准确客观,主题鲜明,内容扎实,具有一定关注度,产生一定社会反响。

(五)以公文形式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常规性会议及领导检查工作等新闻原则上不参评。对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评论的新闻作品可以参评。

二、作品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统一推荐报送本部门的新闻作品,填写《2021年南京体育学院优秀新闻作品推荐表》(见附件)并发至2753685933@qq.com,同时要将纸质版推荐表格盖章后送至办公楼317办公室。每个单位(部门)最多填报10个作品。不按要求报送的作品不得参评。

(二)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推荐表填写报送部门、篇名、刊载媒体、发表时间、网页链接、作者姓名、作者联系方式。内容填写不详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同一作品在多个媒体平台发布的,不必重复推荐。一般以发布平台级别高的、阅读人数多的、社会影响大的案例推荐。

(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

(五)作品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11:30。

三、奖项设置

由党委宣传部和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评定。本次评选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和奖品。同时各部门年度优秀新闻作品获奖情况将与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评选相关联。


 附件:2021年南京体育学院优秀新闻作品推荐表.xlsx

 

(联系人:胡昌盛,电话:025—84755145) 

党委宣传部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