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国专家长期居留许可手续指南

发布者:张珏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10

长期外国专家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证件,此前还需办理外国专家证,以确保在华之合法身份。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一、办理外国专家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1. 护照原件;

2.聘用协议或合同;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江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颁发的健康证明;

5.个人简历及最高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聘请外专的相关学院或部门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上述材料,经国交处审核合格后,报江苏省外国专家局办理外国专家证。


二、办理长期居留许可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护照原件;

2.外国专家证原件;

3.近期两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4.有效的健康证明书;

5.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如住宿于可接纳外国人的旅馆,则已自动登记,不需提供;如住宿于民宅或宿舍,则需在24小时内在南京公安官微办理临住手续)

聘请外专的相关学院或部门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上述材料,经国交处审核合格后,开具学校证明。申请人需本人亲自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提交材料,申办居留许可。南京市公安局相关网址:http://nj.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2&iddept_yw_inf=113201000129484720332010904600002&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100012948472033201090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