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2016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11-11浏览次数:1615

南京体育学院2016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培养方案是培养人才、组织教学与管理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体现办学理念和教育模式的重要载体,也是进行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基础性文件。培养方案应该随着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需求而定期进行调整。学院决定对我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2版)进行全面修订。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立足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根据我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充分考虑师资队伍、实验设备和生源差异等实际情况,适应国家及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理念,进一步完善以通识教育为基础的宽口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修订的培养方案要体现我院“教学、训练、科研”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体现我院“教体融合”的发展路径。优化人才培养过程,强化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业)能力、综合能力的培养,构建具有南体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通识,完善体系的原则。体现通识教育的理念,拓宽人文社科类课程体系,以学生职业就业能力为核心,构建“大体育”为特色的方向校选课课程体系。

2.注重能力,落实个性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学生综合能力。

3.强化实践,突出应用的原则。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将实践教育的理念贯穿至课堂,要在教学大纲中得以体现。

4.教体融合,彰显特色的原则。凝练专业特色,彰显我院教体融合的办学特色。

三、课程结构

(一)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本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由三大类课程构成,即通识教育类、专业教育类、实践教育类课程。课程体系框架如表1所示。

1课程体系框架

课程类别

课程说明

通识教育类

思想政治课程

应用能力课程

英语、计算机、公共体育课、大学生心理健康

公共艺术课程

人文科技课程

网络课程等

创新创业课程

就业指导类、创业类课程

专业教育类

专业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

方向校选课程

执教训练课程模块

经营管理课程模块

健康指导课程模块

实践教育类

实践教育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

实习

入学教育、军训、社会实践

专业能力拓展

非课程教学环节:技能证书、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学科竞赛、讲座、综合能力考核等

(二)课程设置

1.通识教育类课程

通识教育类课程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应用能力课程、公共艺术课程、人文科技课程、科技创新课程。

1)思想政治课程:共计14学分,必修课。

思想政治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军事理论》(2学分)。平均分布到四学期修完。

要求教师从学科的角度提升教学层次,优化教学过程,丰富教学方式,设置实践环节,课内外互动,增强实效性;要求课内讲课学时和课外实践学时(包括社会实践、讲座、研讨、辩论、报告等)设置比例为2:1

形势与政策课:共计2学分,必修课。要求任课教师充分利用第一课堂引领学生关注国计民生,关注国际事务,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分析判断能力。课程原则上以专题讲座形式开设,由社科部与各教学单位组织,并于每学期开学第2周将开课计划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汇总后制作单独的《形势与政策》课程表,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形势与政策》每学期都要考核,每学期0.5学分,在第四学期记载成绩和学分

军事理论课:共计2学分,必修课。要求合班上大课,在军训期间完成,不含军训。

思想政治类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由社科部负责修订审核。

2)应用能力课程:共计19学分。

包括英语、计算机、公共体育课、就业指导类、大学生心理健康类课程。

英语:大学英语:共计8学分,必修课。实行分类教学,一学年修完。通过四级免修大学英语,英语原则上开设一学年,具体开设学期分布由英语教研室定,避免课务安排大小学期问题。各专业可根据需要自行开设专业英语或英语提高班,选修课,2学分。

由外语教研室负责修订审核。

计算机:共计4学分,必修课。课程考核通过省级或国家级一级考试。提前通过考核,可申请免修,与课程挂勾,不通过算不及格门次,在大学四年内通过考试,计算机课程成绩合格。

由运动人体健康科学系负责修订审核。

公共体育课:共计4学分,非体育生必修课。第一至四学期各修一门,修满4个学分。周学时2学时。

由各专业自选开设课程如田径、游泳、球类等,自行修订审核。

大学生心理健康:共计1学分,必修课。

由运动人体健康科学系负责修订审核。

3)公共艺术课程:共计2学分,选修课。

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每门课2学分。

由民族体育与表演系负责修订审核。

4)人文科技课程:共计10学分。

除《大学语文》(2学分,必修课)、《体育概论》(2学分,必修课)外,《演讲与口才》、《交际语言与艺术》、《社交礼仪》、《写作》、《奥林匹克运动》、《科学技术简史》等,为选修课,每门课2学分,需修满6学分。

由体育系负责修订审核。

5)创新创业课程:共计6学分,选修课。

包括就业指导类课程:共计2学分,必修课,包括《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和《就业指导》。

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修订审核。

另购买网络课程《创业精神与实践》等。

2.专业教育类课程

专业教育类课程包括专业课和方向校选课。

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占总学分比为30%-35%,学分不超过50

方向校选课需修满8-10个学分,包括执教训练课程模块、经营管理课程模块、健康指导课程模块,见表2。各专业从方向校选课程中三个课程模块进行选择,可交叉选择,加入专业选修课课程体系。于第六学期开设。每门课2学分。

康复治疗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可自行设置相应模块替代方向性校选课。

2方向校选课模块课程表

模块

课程名称

方向校选课程

执教训练课程模块

教育学、心理学、中学教材教法、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

经营管理课程模块

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俱乐部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调查与分析、项目投资评估

健康指导课程模块

体能训练、器械健身指导、运动损伤与防护、运动营养学、运动测试与处方

专业必修课要以规范、严谨、精炼、有前瞻性为建设目标,并覆盖本专业知识体系中的核心内容;选修课要侧重知识的交叉跨度、专业前沿信息和南京体育学院特色的传播。要以修订培养方案为契机,深化教学改革,精讲多练,注重学生能力培养;要解决好课堂学时偏多、教学内容陈旧与重复等问题。同时,增设学科前沿讲座类课程、研讨类课程、创新类课、使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程过程中获得本专业学术研究的初步体验。

3.实践教育类课程

实践教育类课程包括入学教育、军事教育及训练、劳动教育、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非课程教学环节等;其他具有专业特色实践课程由各专业自行规定。

军事教育及训练,2个学分,由保卫处负责开展。

毕业实习,共8个学分,实习时间和周数各专业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并开展论证,制定相应的毕业实习考核管理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毕业论文(设计),共5个学分,形式除论文外,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毕业设计等形式提交。并开展论证,制定相应的毕业设计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非课程教学环节,只设学分,不设学时。主要包括:技能证书、创新创业训练活动、竞赛、讲座、学术活动、社会服务、下队服务、俱乐部训练、表演实践、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及各专业自行规定的内容

其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为必修学分,2个学分,所有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听8次学术讲座,1个学分。技能证书、竞赛、创新创业训练活动等对应学分,根据《南京体育学院奖励学分管理办法(暂行)》认定。

四、学分设置与计算

我院实行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即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学期为周期设置课程,以年级为单位管理学生。

四年制本科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50学分,最高不能超过160学分,总学时在2500-2800学时。运动人体健康系的个别专业需经严格论证,可增加学分。实践环节的学分比例不少于总学分的30%。各专业80%的课程必须有实践课学时,理论课的实践学时比例为30%,专项术课的理论学时比例为30%

学分计算办法:以理论课及理论课所含的实验课(习题课)教学为主的课程16学时计1学分;以专项技术课为主的课程24学时折合1学分;公共体育课32学时计1学分。

每周学时不超过30学时,每学期倒数第一周为考试课考试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为考查课考试周。第一学期为13-14周,第八学期尽可能少排课。

五、专业名称、课程名称、编码要求及说明

专业名称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

课程名称必须科学界定,在学科和行业内公认,不得简写。对于特殊的课程设置需在学年教学进程表中予以标注,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课程开设顺序、名称、课时数,需征求相关教研室意见。

课程编码由教务处教务科统一编排。

六、修订培养方案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充分重视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成立以系主任为责任人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负责完成本次修订培养方案任务,要制定有效机制,保证培养方案修订质量。

2.各专业在培养方案审批通过后,系(部)要提交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中英文名称和中文简介。

3.系(部)应根据培养方案落实每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师等,安排好各个环节。

4.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从2016级学生开始执行。

5.运动训练(优秀运动员)培养方案由运动员教育教学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订。

七、进度安排

201511月,形成《南京体育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201512月,各系(部)修订培养方案,形成初稿;

20161月,各系(部)研讨论证形成定稿,印制;

20162月,各系(部)修订教学大纲,形成初稿;

20163月,各系(部)研讨论证形成教学大纲定稿,印制。

八、截止时间

各系(部)教学秘书于以下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20151221日交培养方案初稿(电子稿);

2016120日交培养方案定稿(电子稿);

2016225日交教学大纲初稿(电子稿);

2016325日交教学大纲定稿(电子稿)。

九、联系人

沈成凤、宋燕,84755149

附件1:《培养方案》的框架结构及具体要求.docx

附件2:培养方案模板.doc

关于印发《南京体育学院2016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的通知.pdf  


 

 

南京体育学院教务处

201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