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03-30浏览次数:531

各高教单位、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10号),今年我院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2017年计划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条件的专业争取每个在校生在校期间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前期广泛征求各系意见调研,拟立项院级项目70项(含40项省级项目),其中品牌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6项,体育教育专业10项。

2017年推荐省级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40项(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5项,指导项目15项。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鼓励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二、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院的本科大一、大二学生个人或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导师要求

院级项目:指导老师职称条件不限。

省级以上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讲师、具有硕士学位,在所指导的项目研究领域具有相关的研究与实践经历。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本科院校35周岁(含35周岁)及以上中级职称的教师不能作为第一指导老师。

    四、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创新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五、操作流程

1.各系(部)于414日前完成院级创新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2.院级项目评审工作:由各系自行组织,各项目采取PPT汇报,学生答辩和专家现场打分的形式。

3.推荐报送省级以上项目要求:所有项目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二稿再报送教务处;省级名额,根据各系申报数量按比例而定,项目按专家打分排名报送。

六、报送省级项目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电子版);

        2.系(部)推荐项目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

3.系(部)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1.各系(部)报送省级材料1-3截止时间:417日;

2.省级项目专家评审和评审结果网上公示时间:418-24日;

3.省级项目网络平台申报时间:425-56日;

(三)说明:

因需进行校内评审和评审结果网上公示等程序,请各系(部)将申报项目于417日前将申报项目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并于425-56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在线填报事宜将另组织专门在线申报答疑会)。

联系人:教务处:沈老师、宋老师,84755149

  

附件: 1.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

       2.系(部)推荐项目一览表;

       3.系(部)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

       4.专业门类目录;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待公示结束后另行下发)。

   附件请至南京体育学院教务在线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南京体育学院关于申报2017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rar

  

  

  

南京体育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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