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申报省教育厅2017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7-02-23浏览次数:1030


院各单位、各部门:

    省教育厅已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7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3类: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含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

    二、申报范围和研究周期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是指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相关学科领域重要理论与学术问题、重要文献资料研究整理的研究项目,项目实行按选题指南(见附件1)和自选选题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由申报人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个人学术基础,从下列学科范围中自主确定研究选题:(1)马克思主义;(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  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和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实行自主选题申报。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以推进高校外语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实行按选题指南(见附件2)申报。

    4.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三、申报资格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人资格要求为: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71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重大项目的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11日后出生)。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人必须为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宣传和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各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4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基金项目及专题研究项目不得跨类兼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2)在研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在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报。

  (6)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重大项目资助额度每项不超过12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8万元,分别于批准立项时拨付批准经费的4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各项目依托高校要按一定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由所在高校统筹安排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1万元。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江苏高校外国语教学研究会提供专题研究经费。

  为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申报基金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不给予经费资助高校的申报项目不予批准立项。

    五、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一律不予接收。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提升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能力,本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指标分配情况为: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普通本科高校限报15项,其他本科高校限报8项,高职高专院校限报2项,独立学院限报2项。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青年项目)的,按照以上两类项目的获得总数,梯度增加申报名额:获得1-5项的增加2个名额,6-10项的增加4个名额,11-20项增加6个名额,21-30项的增加8个名额,31-40项增加10个名额,41项以上增加12个名额;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招标项目除外)的高校,每获得1项增加1个申报名额。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普通本科高校限报40项,其他本科高校限报30项,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限报10项。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普通本科高校每校限报10项,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每校限报8项。外语教学专题项目每校限报1项。

  对2016年未完成国家有关部门和我省下达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计划任务的高校,核减基金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各1项。不按要求参加教育部社科年报统计工作的高校取消本年项目申报资格,不得申报。

    六、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各类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学校组织初审后报送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各高校按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并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填报内容进行初审,经学校初审后确定推荐参评项目,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报送省教育厅批准认定。各高校按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并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填报内容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严格把好政治关、质量关。评审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向一线教师和研究人员倾斜,防止出现因人设项。经学校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应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6)报送省教育厅批准。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由学校组织报送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各高校按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专题)项目申请书》(附件3),并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填报内容进行初审,经学校初审后确定推荐参评项目,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2.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现场审核。请各单位部门申报教师于2017年4月19日前将签字盖章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专题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和《申报一览表》各1份)报送科研处唐潇老师处(行政办公楼314),由科研处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接受现场申报审核,并将电子版申报书(按照学校+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于2017年4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272371227@qq.com


附件:1.2017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doc

      2.2017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专题)项目申请书.doc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DOC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科研处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