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付晓婉发布时间:2020-01-08浏览次数:635

全体教职工: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重点支持服务我省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决策研究项目,为高质量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支撑。现将《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组织方式

  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分面上项目、论证项目、持续跟踪项目三类。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论证项目和持续跟踪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重点工作,采取定向组织方式开展,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市级以上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研究成果至少需提供一篇调研报告。

四、申报要求

  1、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本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2、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4、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6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基层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报告填写要求.docx




南京体育科研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