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来源: 体育经济与管理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15-05-11    浏览次数: 52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作用和原则

1. 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我校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对学生开放,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效益;能够给学生一个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能够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兴趣。对于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2. 全校教学管理各部门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

3. 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要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原则。开放型实验教学内容主要是指学生教学计划外的实验项目,所开设的实验内容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

二、 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

实验室开放采取以学生为主、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主要有以下开放形式。

1.课外加强实验: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完成课内未完成实验或深化、巩固课内实验。

2.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开放研究实验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3.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拟活动课题,结合创新实训基地或实验室的专业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以学生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4.自选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鼓励学生进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应用型自选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5.学科竞赛培训。

6.学生创业和社团活动。

三、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 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实验教学中心协调各学院组织并具体实施。各实验教学分中心负责人直接领导相关学科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各分中心实验室管理的作用。

2. 学校设立开放实验专项基金。开放实验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指导教师实验津贴和实验室值班补贴等,不列支其他费用。

3. 实验室开放计划每学期初由各实验教学分中心协调相关院系共同制定后报实验教学中心,由实验教学中心会同教务部审定。

4. 各实验教学分中心按审定批准后的开放实验计划组织实施实验室开放工作。

5. 各实验教学分中心在开放实验项目结束后,将开放实验的情况(开放人时数、开放效果、学生实验报告、开放实验项目记录表等)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中心按审定的标准发放开放实验专项经费。 

四、 实验室开放的管理

1. 实验开放基金由实验教学中心根据需要进行预算和管理。

2. 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参加开放实验工作。参

五、 其它

1.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实验室面向学生的开放工作。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