蹦床项目知识

发布者:叶瑛发布时间:2023-07-28浏览次数:10


场地器材

标准的蹦床边框由金属制成,框架长5.05米、宽2.91米、高1.15米,网长4.26米、宽2.13米,弹簧112个。床面由尼龙或其他相近的材料制成,床面的厚度仅为6毫米。 

蹦床的两边分别有一张大而厚的垫子,是为选手着地做准备的。网中有一个跳跃区,用红线标出,面积为2×1米。比赛馆内的高度必须至少达到8米。蹦床纵向两边的地板上覆盖有符合标准的保护垫,横向两端必须使用落地垫的安全台。 

个人装备

男运动员身着无袖体操服和单色体操长裤,脚穿蹦床鞋或与体操裤同色的袜子或白色袜子;女运动员身穿有袖或无袖贴身体操服,穿紧身袜裤或全身连体体操服,脚穿体操鞋或白袜子。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覆盖脸部或头部,也不允许戴手表或者首饰等。 

    竞赛项目

蹦床分为单跳和网上两个项目。 

单跳

比赛是在一条铺上厚毯的木质窄长专用跑道上完成的。在这条跑道上,运动员要连续完成一整套高难技术动作,包括前空翻、后空翻、侧空翻、前空翻接侧空翻、后空翻接侧空翻等,最后落在跑道尽头的垫子上。按照规定,整套动作应由8个以内的单个动作构成,最后必须以空翻动作结束。 

网上

借助弹力床的弹力将人体弹向空中,在空中做各种体操动作和翻筋斗的竞技运动。分男女单人、男子双人。女子双人和团体等项目,有规定和自选各十个动作,根据动作的编排、难度和完成动作的质量评分。 

1)个人比赛

蹦床个人比赛包括3套动作,每套由10个动作组成。预赛中运动员完成2套动作。第一套动作包含特殊要求,包括两类动作:即不受规则限制的动作和符合规则中特殊要求的动作。成套动作编排的顺序由运动员自行决定。第二套动作为自选动作,其计分是以完成情况得分加上动作难度分值作为一套动作的总分。预赛成绩排名前8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决赛中运动员只比1套自选动作,其计分方法与预赛相同。出场顺序按预赛成绩的相反顺序出场.即得分低的先出场。比赛不允许出现并列的情况,如遇分数相同,则按照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分出名次。 

2)团体比赛

每场比赛每队至少3名运动员,至多4名运动员。参赛队的每个运动员在预赛中完成2套动作,在决赛中完成1套动作。团体得分是每轮比赛中各队3个最高得分的总和。 

3)同步比赛

每对同步选手由2名女运动员或2名男运动员组成。每个运动员只允许参加一对双人同步配对的比赛。同步比赛也包括预赛和决赛。双人同步比赛配对的2名运动员,动作开始时必须面向同一方,并且同时做相同的动作,但空翻的方向可以不同。 

动作规定

整套动作的规定

在比赛中如果运动员明显受到干扰(器械及外界干扰等客观原因),裁判长可允许该运动员重做。但因运动员自身着装原因中断比赛,不能视为构成器械干扰的范畴。观众的吵闹声、欢呼声、鼓掌及同类性质的情况不构成干扰。在预赛第一套动作中已经计算难度值的动作不允许出现在第二套动作中,否则在计算第二套动作难度值时不承认这些动作的难度值。但在决赛中可以使用第一套和第二套动作中的所有动作。 

动作技术标准

除分腿跳动作外,其他动作都要求两脚和双腿并拢,脚尖绷直。根据动作的要求,可以用团身、屈体或直体姿势完成。除多周旋空翻在转体阶段可以降低对身体姿势的要求外,其他在做团身和屈体动作时大腿应紧靠上体;在做团身动作时双手应抱在腿的膝关节以下的小腿部位。两臂伸直,尽可能紧靠身体。对身体姿势的最低要求是:直体姿势时上半身和大腿的夹角必须大于135°,躯体姿势时上半身和大腿的夹角必须小于或等于135°,大腿和小腿的夹角必须大于135°;团身姿势时上半身和大腿的夹角小于或等于135°,小腿与大腿的夹角小于或等于135° 

动作重复的规定

一套动作中不允许重复同样的动作,否则,重复的动作不计入难度。若运动员在预赛第一套动作中出现重复的动作,每重复一次将被每位技术裁判扣1.0分。空翻周数相同,但采用的身体姿势(团身、屈体和直体)不同,视为不同的动作。不算重复。但团身和半团身的姿势视为同一种姿势。多周空翻(大于或等于630°)的转体度数与翻转周数相同,如果转体在动作空翻的不同阶段,则认为是不同的动作,不算动作重复。 

成套动作中断的规定

运动员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即被认定为动作中断:两脚明显没有同时着网;着网后没有利用网的弹性,立即做下一个动作;成套动作中出现垂直跳;用双脚、坐弹、腹弹或背弹之外的其他方式着网;做了一个不完整的动作;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网以外的其他部分;触及保护者或保护垫;由于不安全因素而离开蹦床;在双人同步比赛中,两人做了不同的动作,或一人做的动作比另一人快半个动作的速度;在规定动作的比赛中,没有按规定的动作完成或没有按比赛卡上登记的动作顺序完成。对于比赛中出现中断的那个动作,裁判不予评分。

成套动作结束的规定

整套动作的最后一个动作结束后,运动员应直立站好且至少停止3秒钟。否则算作动作落地不稳。在个人比赛中,最后一个动作结束后,允许运动员利用网的弹性再做一个垂直跳。在双人比赛中,可做可不做,但两人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由同步裁判扣0.2分。如果运动员完成的动作超过10个,则扣1.0分。 

时间规定

运动员上网比赛前至多有30秒时间在比赛器械上做准备活动,如果超过限制时间,裁判长从该套动作中扣0.3分。裁判长发出信号后,运动员必须在60秒内开始做第一个动作,否则每个技术裁判将根据超时情况扣0.1-0.3分。但由于器材或其他客观原因超时不扣分。 

评分标准

共有三种类型的评分,D型分表示一个成套动作总的难度分值,E型分表示技术裁判对一套动作打出的技术分,S型分表示同步分。

每个动作的难度值,按其翻转周数和转体度数来计算。

每个1/4周空翻(90°)得0.1分;

完成1周空翻(360°)得0.5分;

完成2周空翻(720°)得1.0分;

完成3周空翻(1080°)得1.6分;

完成4周空翻(1440°)得2.2分;

每个1/2转体(180°)得0.1分。 

侧空翻和没有转体或翻转的动作,没有难度价值。对于既有翻转又有转体的动作,翻转和转体的难度价值相加为该动作的难度价值。不带转体的单周空翻(360°-630°),若以直体或屈体姿势完成,则有0.1分的加分(720°或以上)。2周或2周以上的多周转体或不转体空翻,若以直体或屈体姿势完成,每周空翻有0.1的加分。 

在个人比赛中,去掉5名技术裁判打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余3个中间分数的总和即为运动员该套动作的技术分;运动员一套动作的得分等于难度分加技术分。在双人同步比赛中,去掉4名技术裁判员打分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余2个中间分之和即为技术分;将技术分、同步分与难度分相加即为运动员整套动作的总分。 

安全规则

比赛时必须安排至少8名有经验的安全员(每侧2名),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