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仙林校区大学生食堂
工作人员守则
南京体育学院仙林校区大学生食堂在仙林校区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实行主厨负责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主厨的领导和指挥。
一、工作时间
| 1月1日~ 4月30日 10月30日~12月31日 | 5月1日~9月30日 |
上午 | 8:00至12:30 | 8:00至12:30 |
下午 | 16:00至18:30 | 16:30至19:00 |
二、工作要求
1、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上班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不允许在工作范围内取出手机;
3、不得迟到、早退,随意离开岗位;
4、食堂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5、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6、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7、打菜员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佩戴工作口罩、佩戴工作手套,其他人员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
8、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
9、餐具清洗后不得存在异物、油渍,使用专用消毒工具进行消毒;
10、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员非公不得进入厨房;
三、处罚细则
1、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厨师绩效扣50元/次,其他工作人员绩效扣30元/次;
2、上班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不允许在工作范围内取出手机,一旦发现,绩效扣20元/次;
3、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者,绩效扣20元/次,时间超30分钟者,绩效扣100元/次;
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消极怠工者,绩效扣20元/次;
5、各责任区域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者,绩效扣30元/次;
6、打菜员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佩戴工作口罩、佩戴工作手套,其他人员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违者绩效扣100元/次;
7、无辜旷工者,绩效扣100元/次。
8、工作人员未服从主厨安排超过3次,经教育仍然不改正者,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本守则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由南京体育学院仙林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仙林校区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