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林校区
 
南京体育学院仙林校区大学生食堂工作人员守则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136

  

南京体育学院仙林校区大学生食堂

工作人员守则

  

南京体育学院仙林校区大学生食堂在仙林校区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实行主厨负责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主厨的领导和指挥。

一、工作时间

时间

月份

11~ 430

1030~1231

51~930

上午

8:0012:30

8:0012:30

下午

16:0018:30

16:3019:00

二、工作要求

1、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上班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不允许在工作范围内取出手机;

3、不得迟到、早退,随意离开岗位;

4、食堂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5、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6、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7、打菜员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佩戴工作口罩、佩戴工作手套,其他人员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

8、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

9、餐具清洗后不得存在异物、油渍,使用专用消毒工具进行消毒;

10、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员非公不得进入厨房;

三、处罚细则

1、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厨师绩效扣50/次,其他工作人员绩效扣30/次;

2、上班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不允许在工作范围内取出手机,一旦发现,绩效扣20/次;

3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者,绩效扣20/次,时间超30分钟者,绩效扣100/次;

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消极怠工者,绩效扣20/次;

5、各责任区域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者,绩效扣30/次;

6、打菜员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佩戴工作口罩、佩戴工作手套,其他人员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违者绩效扣100/次;

7、无辜旷工者,绩效扣100/次。

8、工作人员未服从主厨安排超过3次,经教育仍然不改正者,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本守则自201761日起实施,由南京体育学院仙林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仙林校区管理办公室

201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