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部团总支2017—2018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来源:研究生部发布时间:2018-04-18浏览次数:97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团中央、团省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化学校共青团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在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激发团员青年在高水平体育大学建设的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关于开展南京体育学院20172018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校团[2018]1号)文件精神,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比表彰奖项及名额分配

1、优秀共青团员:研一、研二支部每个支部限报4人,研三支部限报2人;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每个支部限报1人(不可兼报“优秀共青团员”);

3、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支部限报1人;

4、五四红旗团支部:每个支部限报1个;

5、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每个支部限报1个。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阶段(418日)

通过校园网、支部微信平台等各类宣传渠道向各支部团员学生进行宣传,各班团支书与班长在班级内组织宣传。

(一)申报阶段(419日)

个人按照评选标准(见附件1)填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见附件234),团支部书记上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见附件56),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于19日下班交至各团支部书记。

(三)评议阶段(420日)

团支部在各班班主任和团支书的指导下对申报个人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由团支书或支委委员填写在个人申报表上,并将纸质版于20日下午15:00前交研究生部李人可老师,电子版发送至franklee197811@163.com

(四)审核阶段(421日)

团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与评审,按照评比条件,上报本团总支最终人选。

(五)上报阶段(422日)

研究生部党总支审核后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审核(以评选标准为依据),统一考核评比。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评优工作。激励和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团支部要切实规范评优程序,保证评优工作质量,提高评优工作透明度。要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个人如实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信息需经公示、党总支批准后方可上报。

3.各团支部应以评优为契机,加强支部之间的交流学习,让评优过程成为互通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有效渠道。

4.经发现有不符合相关要求上报者,取消参评对象资格并不再增补。

附件:附件.rar


  

  

  

  

  

研究生部团总支

201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