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孙国友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2266

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3﹞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相关工作要求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2.硕士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

3.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学术学位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3.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三)申报内容及要求

1.学术学位研究生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申报书电子文档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1:“科研CX10330南京体育学院0403体育学-学硕***”;例2:实践CX10330南京体育学院0452体育-专硕***)。

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相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限额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相关工作要求》(见附件2),我校拟推荐申报指标:重大课题限报1项,重点课题限报1项,一般课题限报2项。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课题具有良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5.正在主持“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重大课题申报须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2)进行选题。重点和一般课题自行拟定研究内容。申报人员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

2. 《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和《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文档命名规则:KT 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课题名称,例:KT10330 南京体育学院-***。

三、申报办法及评审推荐

(一)申报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初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限。

2.提交时间

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3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拟申报的纸质申报书汇总交至研究生处(一式三份),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764352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3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拟推荐的纸质申报书汇总交至研究生处(一式三份),申报书和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764352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研究生教改课题申报。

3.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

(二)评审推荐

3月20日前 研究生处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对于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失实,或存有学术不端行为,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史芷昕  联系电话:84755772


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zip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