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保管、入库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梦洁发布时间:2020-05-22浏览次数:105

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登记入库工作,根据《南京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资发〔20202号)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合同条款及时进行验收并办理领用保管手续,暂时不能确定保管人的,原则上由资产管理员先行保管,待分配领用时再在《南京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保管人变更调整,变更保管人时,需在附属文档上传《固定资产保管人变更确认单》照片。未上传确认单导致责任不明晰的,原则上相关风险由资产管理员承担。各部门要建有本部门固定资产领用台账。

二、固定资产在《南京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时,需在附属文档中上传领用单、实物照片。实物照片应是设备(家具)的全貌,不能只拍一部分。

《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保管人变更确认单》在我校网站主页资产管理处“资料下载区”下载。

本通知自525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