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付晓婉发布时间:2021-01-20浏览次数:405

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列出一批专项项目选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的专项项目分重大项目和一般(青年)项目,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项目。

1重大项目。侧重南京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研究。选题方向3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万元。

2一般(青年)项目。兼顾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基础理论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深度、有新意。选题方向15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

三、申报要求

1、本次招标共有18个选题方向,不受理自选选题,但申请人可以根据选题方向微调具体申报题目,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请人要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填写《设计论证(活页)》时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不予评审。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

3、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及《设计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三份(含1份原件)。(2)投标材料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272371227@qq.com,截止时间:2月18日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选题方向》;项目论证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等。

联系人:付晓婉,联系电话:84755776


附件:

1.选题方向.docx

2.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3.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4.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5.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6.关于加强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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